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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事故赔偿标准
黑龙江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
来源: 未知 发布时间:2012-05-24
现黑龙江2012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尚未公布,之前发生的事故仍按2011年的赔偿标准计算。黑龙江统计局公布的2012年城镇居民相关数据如下:
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,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中位数[25]为6194元
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977元 ,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为19118元
根据黑龙江省2010年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》公布的数据,黑龙江省2011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如下:
1、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856.5元
2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0683.9元
3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210.7元
4、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391.2元
5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6535元(2010年标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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