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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来源:网络  作者:李苏律师   发布时间:2016-01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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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先生在铜山新区万泰广场买了套住房,购房合同上写2015年9月上房,交首付15.2万,贷款35万,合同上说如果上房时间延期超过90天业主可以退房,但是,现在开发商不同意退房,该怎么办?
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签订的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是合法有效且受法律保护的,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。如果开发商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房屋,且达到了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,那么业主可以要求解除合同,退还全部费用并赔偿因此给业主造成的损失。如果开发商置之不理,业主可以采取法律手段,诉至法院解决。
 
 
1、赵先生:我去年10月份开车撞伤了一个人,也给对方花钱治病了,但对方漫天要价,一直不愿意协商解决,车也被交警扣在了停车场,到现在一直没法使用,我想问怎样才能把车辆先提出来?
根据公安部关于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》的相关规定,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因收集证据的需要,可以扣留事故车辆。但应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。对于车辆检验、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,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。按照规定,你可以向交警部门要求取回车辆。如果对方对车辆进行了诉讼保全,那么你需要向法院支付相应金额的保证金方能取回车辆。
2、王女士:我的公公于1996年去世,婆婆在2004年出资建设了一处房子,于2008年拆迁,现在安置的商品房也分下来了,房产证写的是婆婆的名字。我老公兄弟三人,现在婆婆想把其中一套房子赠与我老公,我想问怎样才能办理,还需要其它兄弟的同意吗?
因为被拆迁的房屋建设于你公公去世8年之后,而且新安置商品房的房证也是你婆婆的名字,那么你婆婆作为房产所有人,就拥有该房产的完全处分权,你们双方可以直接至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,无需其它人的同意。
3、周先生:我于2013在本市西区买了一套商品房,后来我母亲及哥哥也在该小区购买了房屋,今年办理上房手续,但是发票上的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缩水了近一个平方。我母亲和哥哥分别领取了面积差额的补偿,可开发商讲因为我的合同上约定的是按套计价,别人的合同按面积计价,所以我没有补偿,我想问这样合理合法吗?
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对于商品房计价的方式有按套内建筑面积、建筑面积以及按套计价多种方式,如果选择前两种,误差比在3%以内据实结算,误差比超过3%可以解除合同。而选择按套计价时则不适用上述规定。所以你的情况没有相应的补偿。在此建议相关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,一定要仔细阅读,慎重选择条款,以免权益受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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